沒錯!就是街頭藝人。只是出現在台北市之肺的大安森林公園,有點突兀。演奏的樂器,我小時後曾經看過,外型像是大size的鋸子,好像也就叫做「鋸琴」,音質略為尖銳,只適合慢節拍的音樂,現在很少看到有人拉奏。

皮膚釉黑的演奏者,戴著今年最IN的大墨鏡,以及今年最ㄏㄤ斷背山的牛仔帽〈雖然有點不一樣〉。演奏音樂“雨夜花”,聽起來很不錯,圍著不少來此運動的民眾,或多或少丟了些銅板。

街頭藝人受到了鼓勵,拉奏起高凌風的“大眼睛”,結果民眾紛紛落荒而逃。拉奏者一臉困惑不解,失落眼神望著四散的群眾。

我說:來,笑一笑,我幫你拍張照片。
他說:妳是記者?
我說:我?不是。
他有點失望。
然後我看到不遠處有警察鳴笛走過來。
認真討生活的人,應該給予肯定。希望你找到對的地方、對的音樂。誰說你不是下一個「流浪到淡水」的金門王或李炳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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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aolin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